《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文书。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规(201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现将办证流程、办证时间、办证地点及所需办证资料告知如下:
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团城山院区、钟楼院区)负责办理黄石城区其他无签发资质助产机构分娩及本院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办证地点
(1)黄石市妇幼保健院钟楼门诊部1楼儿童保健科办证室;
(2)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团城山院区5号楼6楼14号门儿童保健科办证室;
二、办证时间
周一到周五(周末、法定节假日不办证)
上午:8:00--11:45
下午:14:00--17:00(冬)
14:30--17:30(夏)
三、办证流程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1、《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医院出具并盖助产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本(二选一):父亲和母亲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母亲以外人员办理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4、提供出院小结或分娩记录:除黄石市妇幼保健院、黄石市中心医院、黄石爱康医院等3家医院外,其余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均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分娩记录并盖公章。
高风险人群: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本地居住证、产检记录、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已上户口情况补办需提供:
1、身份证:父亲和母亲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父亲、母亲、孩子三个人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分娩医院调取)
4、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
5、委托书:母亲以外人员办理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未上户口情况补办需提供:
1、《出生登记核实书》:先到团城山妇幼5号楼6楼办证科领取并盖公章,再去父母户籍所在地核实户口办理情况并在《出生登记核实书》上盖未上户口公章;
2、身份证:父亲和母亲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父亲和母亲原件及复印件;
4、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分娩医院调取)
5、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
6、委托书:母亲以外人员办理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
①2014年1月1日前在太子镇卫生院、大王镇卫生院分娩的请到分娩医院查找存根;2015年1月1日前在城区其他助产机构分娩的请到团城山妇幼5号楼6楼办证科查找存根。
②2015年1月1日后分娩的请带齐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直接到5号楼6楼办证科办理。
1.存根调取地址:团城山妇幼5号楼6楼办证科
2.存根调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45,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3.调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申请人需提供:①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以外办理者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4、身份证、户口本证件复印地址:市妇幼保健院5号楼负一楼中百超市。
5、出生医学证明咨询电话:0714-6355979。